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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背景下陆港警匪题材合拍研究

杜玲玲
南京师范大学
引用
2003年,陆港双方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loserEconomicPartnershipArrangement,简称CEPA),自此内地与香港的经济、政治、文化进行了更为有效的互动。CEPA政策关于两地电影合拍的相关条例,给予了陆港合拍片以国产片的同等市场待遇,对两地电影产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促进了两地电影合拍制作进程,也潜在地推动了陆港警匪题材合拍的叙事策略转变。  本文通过梳理香港警匪片的发展历史及CEPA前后陆港两地警匪题材片的电影文本及相关资料,对陆港警匪题材合拍片的类型策略转变进行了详尽的概括。全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以时间为刻度,整理并概述了陆港警匪题材合拍的生成背景及发展概况;第二章从类型策略的角度出发,重点研究了陆港警匪题材合拍片在叙事时空、叙事主题和叙事情节上的调整和转变;第三章主要对警匪题材合拍片中的英雄人物、卧底身份及她者形象的转变进行了探究,具体阐述了转变后的人物形象特点;第四章着重解读了CEPA之于陆港两地警匪类型创作的影响,并根据当前的市场反响对陆港警匪题材合拍片的未来走向进行探究。  本文以CEPA后的警匪题材合拍片作为研究节点,在观摩大量相关研究文本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电影相关理论,并借鉴运用经济、文化等多学科理论,旨在更好地解读陆港警匪题材合拍片的文化价值及艺术内涵,对陆港警匪题材合拍片的理论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电影创作;警匪题材;类型更新;人物形象;CEPA政策

南京师范大学

硕士

戏剧与影视学;电影学

贾冀川

2019

中文

J905

2020-04-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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