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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涉外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易施琦
西北大学
引用
与不同国家之间经贸交往的繁荣发展导致我国涉外民商事纠纷呈现出涉外范围广泛、标的数额巨大、标的种类复杂、受政治因素影响等多重特性,这一背景造成涉外民商事纠纷的整个解决过程需要耗费当事方大量的时间、人力、物力和财力,不恰当的解决方式可能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国家间的友谊均会产生不利的影响。我国虽然已有多样式地纠纷解决方式存在,但是各种方式在社会资源的分配上却未能得到合理配置,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之间衔接不畅,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与诉讼之间也没能很好的协调,完善多样化纠纷解决机制迫在眉睫。  本文主要是通过实证分析和比较研究的方法来评析我国现有的纠纷解决机制(主要是诉讼、仲裁、调解)在处理涉外民商事纠纷中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借鉴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得出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来处理涉外民商事纠纷,需要立法、司法、社会等多方联动,在完善各项机制的基础上探索配合渠道。

涉外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立法模式

西北大学

硕士

法学

曾加

2019

中文

D997.3

2020-03-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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