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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协调实现路径研究

刘元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引用
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之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理论界对党内法规的研究越来越重视。为了让党内法规可以在国家治理中发挥出更加重要的作用,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如何衔接协调自然成为学界不可忽视的重大研究课题。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目前还缺乏一套健全的机制,因此有必要对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协调实现路径这一课题进行研究,以期在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协调的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等方面做出一点贡献。  中国共产党成立已近百年。长期以来,随着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和发展,党内法规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阶段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党内法规具有政治属性、“法”的属性、义务优先属性和外溢属性,这些属性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密不可分。我们需要正确认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尽管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在制定依据及体系构成、制定程序、适用范围、制定技术及规范要求、实施方式等方面都有着明显的不同,但两者价值取向相通、规范功能互补。  在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协调方面还存在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边界不清、党内法规在制定程序和规范内容上不如国家法律完善、涉党外干部的党内法规未及时转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制裁手段错位等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不能正确看待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二是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尚需调试,三是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在执行上缺乏协调。  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一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定与国家立法的相互贯通,二要深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执行合作,三要同步推进党内法规宣讲与国家法律宣传。如此,我们就能确保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能够衔接协调好,让两者共同促进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制度衔接;协调机制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硕士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马俊军

2019

中文

D262.6;D920.0

2020-0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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