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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约车法律规制研究

王小春
吉首大学
引用
中国已经进入移动互联网蓬勃发展的时代,通过网约车出行带来的便捷优质体验已经得到了大多数民众的认可。逐渐发展成为目前使用较为频繁的交通方式。共享经济的提出与国内互联网+的兴起,是网约车快速扩张的主要原因。网约车于2014年进入中国,短短几年时间发展速度非常迅猛,滴滴出行、美团打车等一大批网约车打车软件活跃在市场上。鉴于此,我国出台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肯定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同时给予了地方政府制定实施细则的权限,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地方政府对于网约车的规制仍然难以跳出传统出租车的管理模式,并且设置了更为严格的准入制度,并未达到预期的规制目的。与此同时,网约车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网约车的出现给传统的出租车市场带来较大的冲击,乘坐网约车引发的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平台对网约车司机的审核把关不严,发生交通事故面临保险理赔困难等等,如何对网约车进行法律规制也成为了世界各国普遍思考的问题。美国、英国、新加坡在网约车的发展和实践过程中逐渐探索出了符合本国国情的法律规制体系。这些优秀的法律规制经验值得我国借鉴,再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从完善网约车的立法,从厘清网约车相关方的法律责任,健全乘客救济制度,建立合作监管模式等四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对网约车的法律规制,既保证其健康发展,又满足公众的安全出行。

共享经济;网约车;法律规制;监管模式

吉首大学

硕士

法学理论

汤自军

2019

中文

D922.296

2020-0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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