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中期蒙古设厅问题再探——兼与“苗疆三厅”比较
厅制作为清代独具特色的地方制度,在清前中期得到了全面发展,日益走向成熟。有清一代,清政府所设诸厅中,以蒙古和湖南苗疆的厅最为典型。本文采用比较史学的方法,以长时段的历史视角,对两地厅进行了尝试性比较研究。 全文由绪论、正文、结语、附录四个部分组成。绪论由选题及意义、前人研究、研究方法等内容组成。正文由三章构成: 第一章论述了清前中期内蒙古地区、苗疆地区的社会政治特征,在本章中着意强调蒙古诸厅的“藩部”背景,以及苗疆三厅的“苗疆”背景,笔者认为正是“藩部”与“苗疆”的差异才导致了两地厅之间巨大的差异。 第二章在前章基础上,进一步叙述了设厅的原因和过程。自不待言,两地设厅的直接原因是不同的,设置厅的目的和方式也是不同。 第三章中,笔者根据前人对厅制的研究,从“政区厅”三要素出发,对比了苗疆三厅和蒙古诸厅成为“政区厅”的可能,以及类型变化,并且从管理体系和法律治理两方面做了分析。
清中期;厅设置;管理体系;法律治理;蒙古;苗疆
内蒙古大学
硕士
中国少数民族史
苏德斯琴
2019
中文
D691.2
2019-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