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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D01595721

精准扶贫理念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扶贫的研究——基于山西省L县Y乡的实证研究

赵瑞宁
山西大学
引用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尤其是农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问题。截止到2017年,按照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贫困标准计算,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为3046万人。①为确保2020年农村所有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脱帽,共同迈进小康社会,自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湘西考察提出“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后,全国上下开始掀起精准扶贫的热潮。在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总书记提出“乡村振兴”的发展战略,确保将农村发展放在优先位置。随后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也详细指出通过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打好脱贫攻坚战、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等措施实现农村发展。因此在“乡村振兴”的战略要求下,如何做好精准扶贫已显得越来越重要。作为精准扶贫方式“五个一批”之首,“通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已成为农村扶贫的重要扶贫方式。产业扶贫离不开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种植大户等主体的参与。在众多主体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其具有天然益贫性而成为精准扶贫的理想载体。  本研究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出发,以精准扶贫为视角,结合实地调研,运用观察法和访谈法深入探讨山西省贫困县L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精准扶贫的具体过程。具体分析过程中,本研究以社会互动论为理论支撑,从具体的个案研究中抽离出专业合作社参与精准扶贫的一般运行方式,并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行动方向。通过对L县Y乡的合作社精准扶贫工作的综合分析初步得出以下结论:  (1)专业合作社参与精准扶贫的运行方式主要是政府、农户、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主体围绕合作社为中心而进行的多层次合作与互动。扶贫任务的完成依赖于各个主体之间和谐有序的互动。  (2)通过调研发现该运行方式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存在着与精准扶贫理念相背离的问题,诸如靶向偏离、利益分歧、扶贫固化、考核单一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合作社的益贫性。  (3)多方共同合作是未来合作社改进工作的行动方向。首先在扶贫前要与政府做好呼应,使扶贫工作可以在“精准瞄准”前提下开展。其次要在各个主体间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保证互动过程顺利进行。最后,建立考核机制,确保扶贫工作在监督下有效完成。  (4)建立一批懂农业的队伍事关“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因此在扶贫攻坚中,加大对农户的培训,培养技术和素质全面发展、有持续脱贫内力的新型职业农民尤为必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精准扶贫;利益联结机制

山西大学

硕士

社会学

郭新平

2018

中文

F321.42

2019-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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