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目录>
<
DOI:10.7666/d.D01592442

新创企业竞合的影响因素研究——以山东省为例

张康洁
吉首大学
引用
在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了高质量发展阶段,创新创业则为我国经济稳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力、提供了新引擎。当前,伴随不断增强的市场不确定性、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与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企业之间已不存在单纯的竞争或合作,而是处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一种竞合关系。相对成熟的大中型企业,新创企业具有生产规模小、融资难等特点,在市场竞争中存活率较低,需要从竞合战略中寻找新出路来不断增强自身综合实力。通过对竞合关系的有效运用,对新创企业优劣势问题进行战略性思考,深入探究新创企业的竞合水平,并解释其原因,对于促进市场多元化、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性意义。  本研究以山东省新创企业为研究对象,基于对新创企业、竞合等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总结归纳和对山东省十七市新创企业进行的问卷调查,构造了山东省新创企业竞合影响因素的理论模型和新创企业竞合水平评价模型,并采用 SPSS21.0和 AMOS21.0 软件进行了实证分析,之后利用结构方程模型对新创企业竞合影响路径进行了实证研究,以验证研究假设是否成立。经过以上分析,得到以下研究结论:(1)客户、同行者和供应方对山东省新创企业竞合程度的贡献率分别是0.472、0.295和0.233,依次呈由强变弱的趋势,即客户对新创企业竞合程度的贡献最大,同行业者和供应方的贡献率次之,这为今后新创企业延长产业链条和探索发展新方向提供了参考;(2)突出的能力优势、较好的发展环境均对新创企业竞合具有显著的正作用,其标准化路径系数分别为0.60、0.57;高质量的网络组织对突出的能力优势具有显著的正作用,其标准化路径系数是0.88,且突出的能力优势在高质量的网络组织和新创企业竞合之间具有中介作用,其路径系数为0.53;(3)良好的区位因素和合理的企业制度均对新创企业竞合具有正作用的假设不支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空间距离摩擦定律失效,经济活动的空间不断扩大,区位条件较偏僻已不是阻碍其发展的重要因素;就企业制度而言,一般企业发展会经历形成阶段、发展阶段、成熟阶段和衰亡阶段,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制度因素与新创企业竞合之间存在差异性作用,相对大中型企业而言,新创企业刚成立不久,大多处于形成阶段,其资金、人才和技术等要素较薄弱,规范化、系统化的企业管理、企业制度和文化还未真正形成,企业制度对新创企业竞合行为的影响还尚未显现出来。  基于以上研究结论,从注重洞察市场变化、全面提升自身能力、逐步完善发展环境和健全企业制度体系等方面提出了推进新创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以期能为经济持续、高质量增长提供保障。

新创企业;竞争合作;战略目标

吉首大学

硕士

工商管理

蒋辉

2018

中文

F279.27

2019-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