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目录>
<

第三者侵害配偶权民事责任研究

史鑫鑫
长春理工大学
引用
当今社会,一个家庭建立的基础是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确立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并在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第三者在明知对方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一方发生不正当关系,破坏其婚姻关系的行为,不但在道德层面上应当受到谴责,更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在我国当前法律体系中,并没有就其侵害配偶权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做出具体规定。基于此,本文通过文献资料收集整理,首先对配偶权的概念与法律特征及第三者侵害配偶权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归责原则、构成要件进行分析;其次,从尚未建立配偶权制度、未将第三者列为民事责任主体、赔偿范围、赔偿数额及赔偿方式不合理等三个方面探讨我国第三者侵害配偶权民事责任制度的不足;接着,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关于第三者侵害配偶权民事责任立法进行对比分析,总结对我国完善第三者侵害配偶权民事责任制度的启示;最后,有针对性的提出我国第三者侵害配偶权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建议,认为应当建立配偶权制度、明确第三者为责任主体、合理界定赔偿范围、数额及赔偿方式。

第三者侵害;侵害配偶权;民事责任

长春理工大学

硕士

法学

刘淑波

2018

中文

D923.9

2019-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