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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保障体系的现状调查及构建研究

吴学毅
江西师范大学
引用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中表示,溺水排在导致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因素的第一位。江西全省江河湖泊密集,区域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城市和乡村的差异性明显,近年来关于中小学生溺水身亡事故的新闻报道屡现不鲜,为中小学生健康平安成长提供全面保障成为一个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解决的新课题。站在尊重、关爱生命的人文高度,以江西省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在体育管理学等相关体育理论研究基础之上,结合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学科理论,对现有研究成果进行归纳、总结和分析,得出1、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大多发生于江河湖泊等自然水域,年龄集中在6-15岁的年龄层;2、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的影响因素有自然水域广且环境复杂多变,夏季、节假日和放学后等重点时间因素,安全预警体系不够全面、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技能、自救互救技能的缺失,溺水救援体系不成熟,保险体系覆盖面、针对性有限,硬件保障不足等。  本研究采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实地调查法、逻辑分析法,对江西省中小学防溺水安全保障体系的构建进行实证调查和研究。认为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保障工作已经起步,具备了防溺水安全保障体系的基本因子,为中小学生提供了一定的安全保障。同时防溺水安全保障体系未能形成合力,存在一些不足:1、防溺水安全保障工作尚无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不健全;2、安全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开展,但力度不够;3、安全预警体系不够全面、普及;4、专门针对中小学生的游泳教学培训、防溺水教育实践程度低;5、针对溺水的应急救援体系专业化水平有限;6、保险体系覆盖面、专门性欠缺;硬件保障不够给力。  根据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保障工作的现状,结合我国溺水事故发生的影响因素,本文认为构建适合我国的溺水安全保障体系应当包括:1、有关部门建立专门的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保障机构或部门;2、构建防溺水安全政策法规系统、防溺水安全教育培训系统、防溺水安全预警系统、防溺水安全救援系统和防溺水安全保险系统,其中政策法规系统是基础,教育培训和安全预警是核心,防溺水救援和保险是保障。3、建立和完善可操作性强的应急保障体制,确保把我省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拯救生命。

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安全保障体系

江西师范大学

硕士

民族传统体育学

洪熊

2018

中文

G637

45

2018-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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