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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治理中的合作经济组织参与研究——以Q市某合作社为例

董晓爽
济南大学
引用
贫困治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备受学术界和实业界关注的重要发展议题。改革开放至今40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充分重视贫困问题,贫困治理也取得了瞩目的成就。现阶段,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连片特困地区,这些地区地处偏远、地理环境恶劣、人口素质较低,格外增加了贫困治理的难度。传统的贫困治理以政府为主导,这种方式的边际效应逐渐递减。而合作经济组织具有天然的益贫性,成为帮助弱势群体达到脱贫效果的一种重要的组织手段。合作经济组织参与贫困治理体现了贫困治理理念的创新,契合了参与式发展和内源性发展的理念。  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村贫困治理的研究虽与民生问题高度相关,也在学术界引发广泛讨论,但目前为止,在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中结合多元治理理论、参与式扶贫以及内源性发展理论展开系统论述的还不多见,经由个案来进行梳理的更显单薄。  基于此,本研究以多元治理理论、参与式发展理论和内源性发展理论为基础,并结合S村这一具体个案,分析了合作经济组织参与贫困治理的基本情况以及取得的初步成效,探索了合作经济组织在贫困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研究发现,合作经济组织参与贫困治理的主要方式包括整合政府资源扶贫、发展经济产业扶贫、建设新文化精神扶贫、互助养老扶贫等四种形式,这些举措也有着明显的成效:争取补贴,链接政府扶贫资源;吸引就业,增加村民可支配收入;移风易俗,形成村庄文化新风尚;扶助养老,探索养老扶贫新模式;广泛参与,调动全体村民参与积极性。  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村贫困治理也存在着政府政策落实不到位、合作社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等方面的问题,如不解决,将会给合作社的长期发展带来影响。  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实施多元化治理和完善治理结构的建议,以期使合作经济组织参与贫困治理可以形成长效机制,有效的带动贫困地区人群脱贫,推动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落实。

贫困治理;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社会

济南大学

硕士

社会学

李宗华

2018

中文

F323.8

84

2018-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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