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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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元丰改制后兵部研究

王泉
河南大学
引用
三省六部制度确立于隋,完善于唐,自中唐以后不断变革。北宋前期的中央官制延续唐末五代之制,实行官、职、差遣分授制度。兵部作为尚书省六部之一,也随之一步步机构虚化、沦为闲司,仅保留了少部分职能。兵部主要官员成为寄禄官阶,出任其他差遣,另差京朝官判兵部事,处理相关事务。  元丰改制后,兵部重建组织机构,恢复了部分职能,其职责涉及乡兵、厢军、归明归正人、马政、驿传、武学、武举、卤簿、仪卫等各个方面。兵部的职务范围限于一般军政事务,既不掌兵权,也不掌武官选授,更不参与边防守备、调遣部队等重大军事决策。相比于其他五部而言,兵部的实际职务并不繁重,显得较为清闲。兵部尚书与兵部侍郎作为兵部的正、副长官,分别为从二品与从三品,属于中央高级官员。因此,任命兵部长贰需要皇帝亲自选拔,受到朝廷的重视。兵部长贰的人员设置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规定,情况较为复杂,并非一直如《宋史》所载,设尚书、侍郎各一人。除授兵部长贰有权、行、守、试之别,呈现出灵活多变的特点。一般来讲,皇帝任命兵部长贰,主要考察其品行、能力,以及适用于处理军务的专业素养。当然,官员个人与宰相、皇帝的关系以及当时的政治风向也是任用兵部长贰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另外,兵部司、职方司、驾部司、库部司作为兵部的所属四司,也随着元丰改制而正名复职。兵部四司所掌职事不多,后来以四司郎官互兼的方式不断简省。元祐时期,以职方郎官兼库部,库部郎官被省,但不久便复置。南宋高宗建炎时期,以兵部郎官兼职方,以驾部郎官兼库部。宋孝宗即位后再次精简行政机构,兵部仅设置郎官一员兼领四司事务。兵部四司合而为一,使权力的运行更加集中,便于提高行政效率。  与此同时,枢密院也在元丰改制中被保留了下来,从而确立了兵部与枢密院共存的宋代军政管理体制。其中,枢密院主管军国大事,而兵部分掌一般军政事务。事实上,兵部的职能运作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相权、皇权等各种政治势力的影响。虽然从整体上看,枢密院作为中央最高军政机关权重于兵部,但随着枢密院在与三省的对抗中逐渐失势,呈现出了枢密院权力不断缩小、兵部权力逐渐增大的趋势。在军国大事方面,枢密院需与三省同议;在一般军政事务方面,其权力被兵部所分。另一方面,兵部与其他五部相同,同时受到御史六察中的兵察及其统领机构尚书都省的行政监督,而六察本身又受到尚书省的反向监察。如此便可上下相维、轻重相制,保证兵部在军政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宋代时期;元丰改制;兵部组织;军政管理

河南大学

硕士

中国古代史

苗书梅

2017

中文

K244;E291

112

2018-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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