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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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经营主体视角下的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研究——以黄淮海地区为例

卫荣
中国农业科学院
引用
伴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快速推进,我国粮食生产遭受农业劳动力成本上升、基础设施建设薄弱、资源刚性约束影响,粮食安全面临重重考验。为此,国家提出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这种背景下,本文主要研究我国黄淮海地区小麦-玉米轮作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状况,分析影响小麦-玉米经营规模的主要因素,探寻适度规模区间,为各级政府出台政策提供理论依据。  论文结合我国粮食生产现状,分析不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对比各经营主体发展模式,借鉴案例分析法对黄淮海地区具有代表意义的规模经营生产案例进行更深一步研究,最后得出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方面显示出较强的优势。“土地托管”服务的发展也为我国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效益的提升做出了巨大贡献。  论文利用2014年黄淮海地区河南、山东、河北三省的农业座谈以及入户调研数据,从不同农业经营主体和不同经营规模两个方面具体分析小麦-玉米轮作规模情况。基于黄淮海地区农户调研数据,首先采用Pearson相关性检验及冗余分析,对黄淮海地区小麦-玉米轮作经营规模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分析耕地规模的变化对农户种粮收入以及单位面积产量的影响。其次,借助SBM模型对黄淮海地区小麦-玉米轮作区生产效率进行测度,得出最优效率规模。  主要研究结论如下:黄淮海地区小麦-玉米轮作经营主体案例分析结果显示,经营主体的生产积极性较高,普遍有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的意愿,但同时也存在着生产结构单一、组织化程度低、借贷资金难、生产成本高涨等问题。调研地区适度经营规模影响因素方面,经营者年龄与经营规模、种地收入、小麦-玉米总产量有显著性负相关,耕地规模的增加对提高农户种地收入具有促进作用,单位面积产量与种地收入有显著性正相关,增加化肥和机械投入有利于单位面积产量的提高;黄淮海地区小麦-玉米轮作效率最优的规模区间为0-2.1亩、27.6-34亩、34-50亩、50-150亩以及560-720亩,在保障粮食安全和实现农民增收的双重目标下,我国针对黄淮海地区小麦-玉米轮作区域应鼓励和支持经营规模在27.6-50亩的中农、50-150亩的家庭农场(大户)以及560-720亩的种粮大户等经营主体。  本文最后结合前六章的研究内容和结论,从加强对家庭农场以及种粮大户的培养、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保障机制、统一进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等方面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粮食经营主体;小麦;玉米;轮作种植;适度规模

中国农业科学院

博士

农业经济管理

刘旭

2016

中文

F326.11

121

2017-0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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