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紧急状态下限权原则的建构思路与价值基础——以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分析对象
在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究竟有没有必要设置一些限制权利的基本原则?如果有必要,应当如何建构它们?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又会遇到哪些困难?基于法律体系的内部融贯性,这部法律必须认真对待普通民众的基本权利,并且需要设置一种动态的限权原则.这些原则不仅可以有针对性地应对突发事件的自身特质,彰显我国宪法对待权利的基本态度,而且能够满足现代法治对权利与权力之间相互平衡的期许.
突发事件、权利、限权原则、解释性概念、法律原则
DF0(法的理论(法学))
本文系司法部2018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美国贸易法301条款的解释方法研究”项目编号:18SFB5002
2020-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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