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科学立法原则的法理基础

引用
通过考察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学科特性可以归纳出科学基于事实的“合规律性”意涵,而从实践活动中可以得出科学基于效用的“合目的性”意涵.科学立法原则在分享上述两个判断的同时,在“合目的性”方面受到价值性制约和规范性制约两重限制.通过“事实和价值”这一区分工具可以重述我国《立法法》中规定的四个立法原则,进而将科学立法原则更为清晰地局限于事实性和工具性范围之内,从而与关涉价值、目的等其他几个立法原则相区别.科学立法原则关注于立法事实的收集加工以及立法目的达致的手段问题,而非立法活动中价值、目的的产出问题.其主要通过实证社会科学中广泛开发的技术来实现,同时受到实证社会科学技术本身局限性的制约,这进一步厘定了科学立法原则的作用边界.

科学立法、立法原则、科学标准、合规律性、合目的性

DF01(法的理论(法学))

2018-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57-7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政治与法律

1005-9512

31-1106/D

2018,(10)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