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侵犯商业秘密罪“重大损失”司法认定的困境、成因及突破——以“刑、民损失”认定区分为切入点

引用
侵犯商业秘密罪“重大损失”司法认定存在“权利人利益损失说”、“侵权人获利说”、“商业秘密成本、价值说”等观点.这些观点或欠缺操作性,或理据不足,造成难以准确、合理认定的现实困境.相关司法解释将该罪基本犯罪罪量要件“造成权利人的重大损失”不当限缩为“造成权利人的经济损失”,理论和实务为确定“权利人经济损失”的具体金额不得不援引“民事损失”认定方式;“刑事损失”在导向性、明确度要求等方面与“民事损失”的认定存在重大差异;从而导致司法适用的现实困境.“重大损失”认定标准应引入销售金额、侵权产品数额及造成企业停产、破产等标准.

侵犯商业秘密罪、重大损失、刑事损失、民事损失、犯罪数额

DF623(刑法)

2013-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52-6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政治与法律

1005-9512

31-1106/D

2013,(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