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农户信贷权及其实现的经济法分析
贫困农户信贷权是指贫困农户这一特殊主体为满足基本的生存与发展需要,而依法获得国家直接或间接的扶助性贷款,以实现其应有的生活品质及参与经济发展机会的权利.我国现行法律、政策并没有确立贫困农户信贷权这一权利形态,因而,有关贫困农户信贷的制度设计也没能真正做到以贫困农户为中心.贫困农户信贷服务的公共产品属性及其对国家调节职能的依赖,决定了贫困农户信贷权的经济法权性质.我国贫困农户信贷权的实现需要相关国家调节措施及其经济法规制的完善.
贫困农户、信贷权、国家调节
DF438.2(经济法、财政法)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湖南省教育厅青年项目
2011-0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