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权益保护视角下新农村社区发展法律问题之思考
我国新农村社区的产生是社会变迁、制度创新和组织变革的内在需要,契合了社会结构的变迁和利益协调的需求,是舜口谐社会发展、社会利益协调的内生变量.在新农村社区发展的过程中,农民权益的保护是所有问题的中心所在.农民权益保护的主体发展正在经历个体一组织一社区的历史发展过程.新农村社区发展正逐渐成为保护农民权益的重要组织体.以保护农民权益为中心,培养发展和规范农村社区组织,促进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内生方式社区的发展,是新农村社区发展的基本规律.在新农村发展的制度构建中发挥各个主体力量的作用,做到政府力量的适当控制、农民力量的充分发挥、社区力量的积极调动、农民合作组织等其他组织力量的合理驱动,做出主体和谐的制度安排,是基于农民权益保护视角的新农村社区发展制度架构的题中之义.
新农村社区发展、农民权益保护、价值选择、主要力量、社区发展权
DF413.8(经济法、财政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7BFX003
2010-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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