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3320.2013.03.016
上海市地方标准铸钢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前言本标准是为铸钢件单位产品能耗进行评价和考核提供的科学依据.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规定的标准制修订规则进行起草.本标准中4.2、4.3为强制性条款,其余均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由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铸造行业协会、上海重型机器厂、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汽轮机厂、上海宏钢电站设备铸锻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沪临重工有限公司、上海振华重工长兴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上海艾诺特殊钢铸造有限公司、群力铸锻厂曹行分厂、上海宝杨合金铸件材料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方构、李培耀、叶苏.本标准于2012年8月首次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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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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