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粮食安全的耕地保护补偿标准探讨
基于耕地保护的粮食安全目标与机会成本,分析补偿标准确定的依据,提出补偿标准及额度测算的技术思路与方法,并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耕地保护机会成本损失是补偿的最低价值标准;区域耕地保护机会成本损失,等于耕地转为建设用地进行出让的纯收益;区域内农户耕地保护机会成本损失,等于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出让纯收益,扣除耕地粮食生产纯收益的余额;2008年,区域补偿平均价值标准为1.31万元/hm2,全国耕地赤字的省份17个,需要支付补偿金的额度共计为2567.67亿元人民币;江苏省65个县(市)中,耕地赤字的县(市)14个,需要支付补偿金的额度共计为157.01亿元;江苏省小张家村农户补偿标准为:水田0.72万元/hm2,旱地0.87万元/hm2。
耕地保护、补偿标准、粮食安全、机会成本
34
X321(环境规划与环境管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土地使用权征用制度安排与农民损失及补偿政策研究”08BZZ02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农地城市流转中不同利益集团福利变化测度与福利均衡研究”70773047;国土资源部项目:“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和实施研究”08-01
2012-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749-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