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321/j.issn:1007-7588.2009.08.020
耕地保护的外部性及其测算——以河南省焦作市为例
本文基于耕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类型、作用过程及其形态等特征的不同,重构了耕地利用效益体系,并从外部性供体、受体出发对耕地保护外部性的概念、类型、影响及其补偿进行了界定和分析,同时提出了耕地保护外部性测算的思路和方法.以河南省焦作市为研究区域.以2006年为研究时段,运用综合方法和条件价值法对其耕地保护的外部性进行了测算.研究结果表明:①耕地利用效益体系中的生态和社会效益具有强烈的外部性,该外部性促进耕地非农化速度进一步加快;②耕地保护总体外部性包括区内外部性和区际外部性,耕地保护总体外部性补偿依赖于区内外部性和区际外部性实现程度;③基于综合方法测算出的焦作市2006年耕地保护外部性为15542.3元/hm2,基于CvM测算出的焦作市2006年耕地保护外部性为1020.4元/hm2,该测算结果可作为耕地保护外部性补偿的最高和最低标准;④耕地保护区际外部性测算表明,孟州市、沁阳市、武陟县、温县和修武县是耕地保护外部性盈余县(市),属于区际补偿输入区,市辖区和博爱县是耕地保护外部性赤字县(区),属于区际补偿输出区;⑤应在耕地保护外部性测算基础上,尽快建立耕地保护外部性内部化机制.
耕地保护、外部性、测算、综合方法、条件价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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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农业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77304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8BZZ026;教育部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20070504020;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2006BAB15805
2009-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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