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875.2023.05.006
罪刑相适应的尺度和算法
《刑法》第269条规定对转化型抢劫以抢劫罪论处,数据分析显示该条规定引起了司法抵制,全国法院对转化型抢劫的量刑实际上系统性地轻于抢劫.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在立法层面.受形态学思维支配,立法者只关注两种犯罪的构成要件大致相同,却忽略了更深层次的区分因素.由于受害人有能力控制人身伤害的风险,转化型抢劫相对安全,其法定刑应轻于抢劫.司法实践和法学研究应突破形态学思维,从要件识别转向变量评估.关于犯罪与惩罚的报应模型可为此提供一种替代性思路,它比传统的罪刑相适应原则更精确,但又比法律经济学上的最优威慑模型更简单.
转化型抢劫、罪刑相适应、报应模型、返还法则
35
D924.35;D0;C913.5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YJC820048
2023-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0页
1224-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