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2-4875.2019.02.012

论不定期继续性合同随时终止制度兼评《民法典合同编(二审稿)》的规定

引用
作为继续性合同一般理论的一项特有制度,随时终止权的制度根源在于不定期继续性合同的永久束缚可能性的排除,是与以信赖基础丧失为正当化理由的任意解除权完全不同的一套制度,在法学理论和立法条文上均应予以区分对待.现阶段,从一时性给付义务视角认知继续性合同的思维定式深刻地影响着立法者、司法者和解释者,这不仅导致了对部分随时终止权规范的解释偏差,还导致司法实践中法院大规模的法律误用,并衍生出像返还义务诉讼时效这样的虚假理论问题.在随时终止权的体系化视角下,现行法呈现出“低水平重复”的特征.在民法典编纂立法中应当贯彻“公因式”的提取,删除各有名合同的大量重复和冲突规定,以具体化的终止期间取而代之.

随时终止权、任意解除权、终止期间、继续性合同、诉讼时效

31

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201506010318

2019-05-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9页

522-54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外法学

1002-4875

11-2447/D

31

2019,31(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