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的本体追问简评陈兴良教授新作《本体刑法学》
@@ 刑法学大抵可以分为以总论为本位的理论刑法学和以分论为本位的规范刑法学两类.由于规范刑法学主要是作为一种服务于司法实践的刑法教义学而存在,而理论刑法学则更多地是作为一种确定刑法基本原理的刑法法理学而存在,因而在国际刑法学界的视野里,"外国往往只对总论部分感兴趣,而对分论部分则较少感兴趣".[1]在我国,规范刑法学历来是刑法学的主流,理论刑法学则明显处于薄弱状态.为了提升刑法学的理论水平,近年来不少刑法学界的有识之士都致力于对刑法法理的追求,陈兴良教授便是其中杰出的一位.他先后推出的刑法哲学三部曲(<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2000年修订2版;<刑法的人性基础>,中国方正出版社1996年版,1999年第2版;<刑法的价值构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曾经在我国刑法学界产生了巨大影响,令喜欢它们的读者激动不已.然而,在现今规范刑法学尚占绝对优势、连成型的理论刑法学都还未形成的情况下,我敢断言,象"人性"、"价值"这样一些如此尖端而又深入的专题研究,注定是曲高和寡,能真正读下去的甚至能伴着作者的激动而激动的只能是少数.如果从中国刑法学的发展需要来看,我认为目前最欠缺的是介乎规范刑法学和刑法哲学之间的一种读物,也就是对刑法学基础理论进行系统阐述的著作.这一点,敏锐的兴良教授似乎也意识到了,他于近期出版的长篇巨著<本体刑法学>(商务印书馆2001年8月版),可以视为其经过短暂的沉寂之后对自己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的一种调整.
本体刑法学、理论刑法学、刑法哲学、规范、大学出版社、法学界、中国、法学基础理论、法的人性基础、商务印书馆、研究视角、兴趣、司法实践、理论水平、价值构造、法理学、法教义学、三部曲、状态、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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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信息与知识传播)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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