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476.2015.09.001
《著作权法》修改中有关发表权存废的思考
伴随着《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逐步进行,发表权应否继续作为一项单独权利而存在的问题引起了学界的不同反响.发表权常常伴随着著作财产权的实现而实现,在司法实践中单独涉及发表权的案例也较少,但该权利亦存在经由其他著作权无法实现的独立权能以及作为著作人格权的独立价值.对发表权的片面把握将导致人们对该权利的忽视.本文旨在阐明发表权内涵及其实现途径,强调发表权存在的独立价值,参考比较国外发表权制度,并说明删除发表权的不可欲性.
著作权法、发表权、实现、价值
D92;D9
2015-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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