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476.2015.08.017
欧盟商标法改革方案评析
欧盟商标改革方案除了涉及共同体商标注册续展费用降低,要求成员国取消对拒绝注册的相对理由的依职权事先审查等程序改革之外,还将“双重相同”使用仅限于保护商标的识别功能、规定无需证明过境商品将会投放到欧盟市场就可以认定侵权,并要求成员国必须对声誉商标提供反淡化和反不公平利用保护.此次改革认可了欧洲法院对声誉商标淡化和不公平利用基于抽象“商标功能”概念和“淡化理论”的反不正当竞争分析思路,对商标法赋予更多的反不正当竞争使命,使商标法在竞争政策的导向上更侧重于维护自由竞争和更高效的市场竞争秩序.此次改革方案反映了欧盟进一步深化商标一体化和强化商标保护的愿望,在商标法一体化框架下进一步推进了更为艰巨的欧盟不正当竞争法一体化进程.
欧盟、商标法改革、商标功能、过境商品、驰名商标
D92;TQ1
2015-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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