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血之罪”到“性之罪”——关于人性的法学与文学思考
社会为什么会有犯罪?这是一个跨越时代的问题,也是一个众说纷纭的问题.虽然在不同的人类社会中,犯罪的内容和形式会有所差异,但是其基本特征都是丑陋与邪恶,都是人性的背离和灵魂的扭曲.有学者认为,犯罪的产生原因是社会制度、文化、道德、环境等方面的缺陷,例如,侵犯财产类犯罪的产生原因主要是社会分配制度不公、贫富差异巨大、教育缺失或失效等.不过,犯罪社会学派的观点并不能完全解释社会中存在的犯罪现象.为什么在同样的社会中有些人犯罪、有些人就不犯罪?即使生长在同一社会阶层或者家庭环境中的人,为什么也有犯罪者与不犯罪者之分?于是,一些学者就从人类的生理和心理差异方面去探寻犯罪的原因.有人认为,人类的犯罪行为具有遗传性,因此,某些人天生就是罪犯.那么,人类的本性究竟是什么?
2013-05-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4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