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785/j.issn.1008-942X.CN33-6000/C.2015.12.164

为何民法要分物权和债权?

引用
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及其理论体系多建立在区分物权与债权的基础上.然而,为何立法和理论上会发展出物债二分?对于这个根本性的问题,学界至今未能提出完整的解释.目前的相关理论有道德哲学说、交易安全说、请求权说,都有各自的缺陷.从法外视角提出的“时间落差”说能有效解释此问题.在生活中,交易并非瞬间完成,往往存在时间差,这是民法区分物权和债权的根本原因.

民法、物权、债权、时间落差、交易成本、实证式论述、规范式论述

46

2016-1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75-18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006-4044

22-1028/I

46

2016,46(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