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877/cma.j.issn.1674-3903.2016.03.003
体外膜肺氧合在中国公民逝世后捐献供器官保护中的应用专家共识(2016版)
1前言2012年,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工作指南(第2版)》依据前期探索经验并参照国际分类,将我国现阶段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分为三大类:中国一类(C-Ⅰ),国际标准化脑死亡器官捐献(donation after brain death,DBD);中国二类(C-Ⅱ),国际标准化心脏死亡器官捐献( donation after cardiac death, DCD ),包括目前国际上的Maastricht标准的M-Ⅰ~Ⅴ类;中国三类( C-Ⅲ),中国过渡时期脑-心双死亡标准器官捐献(donation after brain death awaiting cardiac death , DBCD)。这三类供者均可发生中枢神经体液调节紊乱和炎症介质释放,出现血流动力学紊乱,导致进行性组织器官氧合灌注障碍,使器官功能受损。
体外膜肺氧合、中国、公民、逝世、器官捐献、器官保护、应用、cardiac death、brain death、国际标准化、心脏死亡、血流动力学紊乱、炎症介质释放、神经体液调节、组织器官、死亡标准、器官移植、器官功能、过渡时期、国际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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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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