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杭州会议决议
2013年11月2日在杭州召开的2013中国器官移植大会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卫生计生委)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 OTC )主任委员黄洁夫教授宣读了OTC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杭州会议决议( OTC Hangzhou Resolution ),要求全国各移植医院和器官移植医务人员执行该决议,并对2014年执行的有关措施进行了部署。 OTC杭州会议决议主要内容如下:(1)要求全体器官移植医务工作者严格遵守6年来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国红十字总会在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框架下颁布的一系列有关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的法律法规;(2)高度肯定了我国已经基本构建的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指导原则和《伊斯坦布尔宣言》、立足于中国国情的器官捐献和移植的5个工作体系(人体器官捐献体系、人体捐献器官获取和分配体系、人体器官移植临床服务体系、人体器官移植术后登记体系、人体器官移植监管体系),进一步推动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工作的开展;(3)具有人体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确保符合医学伦理学的器官来源;严格遵循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的中国三类标准流程;建立完善的器官获取组织和专业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严格使用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实施器官分配。确保公开、公正、透明的器官获取与分配,合情、合理、合法的人道主义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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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D92
2014-0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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