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新形势下种子监管新理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于2015年11月4日通过修订,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种子法》在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推动种子产业化,发展现代种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和规范.同时,也是首次将管理部门的责任纳入法律规范,将管理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等行政行为纳入罚则,这是《种子法》修订的一大亮点,也给种子管理者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形势下如何履职尽责,加强种子市场监管,提高管理效能,必须做好以下2个方面的工作.
种子法、市场监管、种子生产、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国家粮食安全、完善和规范、种子产业化、人民共和国、种子质量、修订、行政行为、新品种权、品种选育、合法权益、管理行为、管理效能、法律规范、保护植物、经营者
S37;S2
2016-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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