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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5-0396.2001.02.008

"事"的本体论意义--兼论泰州学的哲学涵蕴

引用
在中国哲学发展史上,以"道"、"理"、"气"、"心"为本原或本体的,随处可见,亦多为人们所看重与论究,而以"情"、以"事"为本体的,却少有人关切并予检讨.本文认为,泰州学为"情"本论.需要说明的是,"情"的本体论与"事"的本体论是相通的,就像"事"与"情"之连通而成"事情"一样,"情"的本体论又可释为"事"的本体论.如果要作区别的话,那么大体上可以说,情与理的关系,主要涉及人的精神心理结构与取向问题,"情"本论所要确认的,是情感之于理性更具本真性与至上性;事与理的关系,则涉及到存在界的结构和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多重结构关系,"事"本论所要申明的,是事之于理更具本然性与先在性.

泰州学、"事"本论、"情"本论

B2 ;B84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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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史

1005-0396

11-3042/B

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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