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部署,为配合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和方便购药,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现就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主管部门、制度实施、市场秩序、人民群众、基本药物、安全用药、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食品、商务、国家、规范、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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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5;R19
2010-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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