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医药电商落地北京
日前,北京市药监局会同市商务局、北京海关、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成立了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制定了《北京市跨境电商销售医药产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试点企业应当为试点工作的综合统筹管理机构,其可以通过自身相关联的其他企业提供跨境医药产品网络交易、通关、仓储、配送等服务,但不得直接参与跨境医药产品销售.同时,试点企业要履行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和召回等职责,并以“一物一码、物码同追”为原则,负有追溯义务,建立跨境医药产品追溯体系.鼓励试点企业将跨境医药产品境外生产流通环节纳入追溯体系,并实行先行赔付制度.
2020-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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