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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发文:取消医保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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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一石激起千层浪.上述规定一经公布迅速传播,“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字眼更成为压在药店人心头的一块巨石.

2019-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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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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