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保障靠制度
从1994年开始,中国便已实施了执业药师管理制度.但截至2012年12月31日,仅226,064人获得执业药师资格,截至2011年12月31日累计在有效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总人数只有77837人,注册率38.9%.
与此同时,中国截至2012年底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3万家、药品零售企业42多万家、医院2万多家,执业药师配置严重不足.
在国外,经过长期的发展,执业药师队伍分布在药品流通、使用领域的数量相对充足,且素质不断提升,为公众提供着及时、方便、高水平、高质量的药学服务.同时,执业药师法律法规体系也相对完整.例如,英国最早于1815年颁布了《药师与药房技术员法》、《药房法》等多部法案;美国1869年由联邦制定了标准州药房法,并由各州制定具体的药房法或者药师法;日本《药剂师法》于1898年颁布实施,相关法规体系主要由《药剂师法》、《药剂师法施行令》和《药剂师法施行规则》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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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5;R19
2013-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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