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类管理”六步曲”
@@ 在今年上半年召开的全国流通领域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会议上,国家药监局就药品零售企业实施药品分类管理问题作出了时间安排表,明确规定2004年年底前所有药店必须达到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不允许销售处方药.这就意味着药品零售企业要想生存和发展,除在2004年底前必须通过GSP认证外,还必须全面实施药品分类管理.那么,零售药店实施药品分类管理要做好哪些工作呢?笔者认为应该走好以下”六步曲”,即:证照悬挂明,药师配到位;进货严把关,验收按规定;药品分类清,陈列有标识;处方细审核,销售交代清;服务讲规范,广告严管理;培训应加强,素质要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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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5;R9
2005-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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