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17.2013.03.008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若干问题研究
广义的劳动报酬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主要犯罪对象,劳动报酬的范畴建立在劳动的基础之上.复杂情形下犯罪主体的认定存在争议,从本罪的司法实践情况及立法目的出发,运用刑法因果关系的理论来认定本罪的主体.以结果犯的模式,调整本罪的量刑档次设置,完善本罪在量刑档次上的断层.明确“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而不支付”的条文定位,并调整其在条文中的位置,通过其他手段对该条件加以限制.
劳动报酬、因果关系、量刑
DF6;I10
2013-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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