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060/j.issn.2095-7939.2017.01.002
“以审判为中心”的基本要求及其对侦查工作的影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①,这必将对侦查工作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为促进侦查工作更好地适应“以审判为中心”,分析论证“以审判为中心”的基本要求,阐述“以审判为中心”必须贯彻落实审判独立原则、直接言词原则、证据裁判原则、审判公开原则.同时,依据“以审判为中心”的基本要求,通过演绎、归纳的方法,阐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将对侦查工作产生的重大影响.
以审判为中心、基本要求、侦查工作
D918(法学各部门)
2017-04-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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