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646/j.cnki.42-1395/u.2022.03.008
《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日前,交通运输部修订印发了《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我部2013年发布了《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交水发[2013]274号),强化了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堆场等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十三五"期,全国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中办、国办2020年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相关文件的最新要求,我部组织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开展了深入研究,修订印发了《监管办法》,进一步加强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监督管理办法、重大危险源、危险货物
X924.3;F123.7;U695.292
2022-05-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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