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646/j.cnki.42-1395/u.2021.06.008
《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解读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4部委于2021年3月27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交水发﹝2021﹞27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针对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2020年制定实施了《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方案》,全面如期完成了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目标任务,长江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20年1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要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使长江经济带成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主战场.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对长江航运绿色发展和污染防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长江经济带、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建立健全
F205;F127;X505
2021-06-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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