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646/j.cnki.42-1395/u.2016.08.007
关于设立非法采砂罪的立法构想
非法采砂在我国分布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给河道防洪等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但行政处罚又不足以震慑这一违法行为.通过现有的非法采矿罪、盗窃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等追究非法采砂的刑事责任,存在法律障碍,成功的案例少,为使刑事处罚手段对非法采砂的威慑功能得以有效发挥,我国应在刑法中增设非法采砂罪,有利于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介入,有效打击非法采砂行为,遏制非法采砂造成的严重社会危害.
非法采砂、公共安全、社会危害、危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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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1(法的理论(法学))
2016-09-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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