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6-7973-B.2011.11.009

试论船舶超载运输的长效管理

引用
为遏制船舶超载自沉事故多发的势头,维护良好的通航环境,交通运输部于2010年7月起再次在长江水域开展打击水上运输超载统一执法行动,持续对超载船舶进行了严厉的打击.2011年7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出了《海事系统全面落实防治船舶超载运输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海通航[2011]377号),标志着防治船舶超载运输工作进入了长效管理阶段.船舶超载运输的背景及严重危害性船舶超载运输包括以下情形:一是超核定载重线载运货物;二是集装箱船载运超过核定箱数;三是滚装船装载超出检验证书核定的车辆数量;四是未经核准乘客定额载客航行;五是超乘客定额载运旅客.在长江江苏水域内最常见的超载行为一般指超核定载重线载运货物,超载船舶中又以小型运输船舶居多.

船舶超载运输、交通运输、载重线、水上运输超载、长效管理机制、严重危害性、自沉事故、运输船舶、系统全面、通航环境、长江水域、实施意见、检验证书、货物、海事、防治、定额、乘客、超核、长江江苏

U69;U67

2012-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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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运(上半月)

1006-7973

42-1395/U

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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