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973-B.2010.04.030
《国际海事劳工公约》与《船员条例》的比较研究
@@ <国际海事劳工公约>规定应在合计占世界船舶总吨位的33%的至少30个成员国的批准书已经登记之日12个月后生效,极有可能在2011年生效.公约在内容上有正文条款、规则、技术守则三个层次,其中A部分为强制性标准,B部分为建议性守则.
国际海事劳工公约、船员、条例、强制性标准、总吨位、建议性、成员国、条款、内容、技术、规则、登记、船舶、层次
U46;U69
2010-06-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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