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973-B.2010.02.010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赋予海事部门的职责
@@ 2006年在日内瓦召开的第94届国际劳工(海事)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生效后将有助于海员在全球范围内取得体面就业的权利和体面的社会地位.国际海事界普遍认为,这项影响全球120万海员的”权利法案”,将与<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73/78)>、<经1995年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一起,构成世界海事法规体系的四大支柱.
海事劳工公约、海事部门、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海员培训、海事法规体系、四大支柱、社会地位、权利法案、国际劳工、国际海事、日内瓦、1978年、值班、修正、就业、会审、标准
D99;D91
2010-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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