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973-B.2008.06.005
国家主管机关在海难救助中的权利和义务
@@ 海难救助是海商法所特有的一项法律制度.救助人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成功地救助遇险的船舶、货物,就可以获得相应的救助报酬.关于海难救助的概念、性质、形式、法律关系等方面的问题,以往的研究都比较多也比较深入.国家主管机关从事或控制的海难救助是救助制度中比较特殊而又重要的情况,但是相关的研究并不多.
国家主管机关、海难救助、救助制度、救助报酬、法律制度、法律关系、救助人、海商法、遇险、性质、问题、水域、控制、货物、海相、概念、船舶
D92;D99
2008-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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