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973-B.2006.01.006
驰骋在200海里巡航线
@@ 根据1982年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通过的海洋法公约,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属于国家管辖范围.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享有三项自由:飞越自由、水上航行自由、海底铺设电缆管道自由.但行使这三项自由不是不加限制的,而是有条件的,不能影响沿海国的国家安全.
我们必须未雨绸缪,建设一支强有力的海上维权力量,以保护我"蓝色国土"安全和维护我在公海海域应有的正当权益.
航行自由、专属经济区、海洋法会议、其他国家、正当权益、维权力量、蓝色国土、海底铺设、国家安全、管辖范围、电缆管道、沿海国、联合国、维护、水上、建设、海域、公约、公海、保护
D99;D92
2006-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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