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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6-7973-B.2000.02.010

规范水运合同行为

引用
@@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以下简称"运输合同")签定的方式有书面签定、信函、数据电文等,沿海地区用得最多的形式是航次租船合同和水路货物运单.通常一票货有两份以上的合同同时存在,但是真正起法律作用并能反映实际运输情况的应当是水路货物运单,因为它是在货物装船后准确记录货物种类、数量、起始港等内容并收取托运人运费的合同.

规范、水运、货物、运输合同、水路、租船合同、运输情况、沿海地区、数据电文、签定、法律作用、托运人、装船、运费、信函、物种、航次

D92;U69

2007-05-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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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运

1006-7973

42-1395/U

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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