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2072.2021.06.016
宫内妊娠合并异位妊娠医疗损害鉴定1例
1 案例
1.1 简要案情
患者女性,31岁,2020年5月23日因"阴道流血10余天"至某市妇女儿童医院就诊,次日行清宫术,术后组织病理报告见胎盘绒毛.同年6月28日因阴道出血再次复诊,经检查考虑"宫角妊娠"收入院,于7月1日 行宫腔镜下妊娠物清除术,术后恢复可.患者认为某市妇女儿童医院未诊断宫内妊娠合并异位妊娠,诊治不全面、不完善,造成其身体遭受两次创伤,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赔偿.
医疗损害;瘢痕子宫;宫内外同时妊娠
DF795.4(诉讼法)
南京医科大学教学研究课题2021EC005
2022-0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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