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2072.2016.04.001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疑难问题的解读与思考
2016年修改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在体系结构优化和司法鉴定质量强化等方面具有实质性的进步意义.但在“协议书”修改为“委托书”、规定“相关专业”以及诉讼外“参照本办法执行”等方面还存在认识上的分歧.对这些问题由于未能作出清晰说明,致使其在实施过程中颇具争议,亟待理论上从鉴定本质、鉴定规律以及学界在术语的共识上作出符合法理的解释,以便化解司法鉴定实践中不够统一的做法以及法庭上出现的不应有诘问,进而保障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在实施中的有效性与维护其程序的权威性.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协议、司法鉴定委托、技术标准、鉴定人资质
DF8(司法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度审判理论一般课题
2016-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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