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2072.2016.01.012
药源性医疗损害的原因
药物是疾病诊治中最重要的工具,大部分医疗活动都涉及到药物使用,但药物作用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可以诊治疾病,另一方面,也有可能带来药源性医疗损害.药源性医疗损害主要有两个形成原因,即:分别为药物不良反应及不合理用药.医务人员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开具处方,并指导、监督、完成药物的使用,必须尽到专业注意义务.本文试图通过对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原因、造成医务人员不合理用药的各个环节的分析、探讨,以期厘清此类案件的鉴定思路,指导司法鉴定实践.
药物不良反应、不合理用药、医疗损伤、药源性医疗损害
DF795.4(诉讼法)
2016-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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